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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兰山公安 2022-12-15



 根据市委、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3月16日,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动员会上,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组长张保国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局长韩永青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保国指出,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市公安局兰山分局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兰山分局党委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韩永青表示,兰山分局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主动接受巡察监督检查,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立即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主动认领、对账销号;对巡察组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逐一核查、深入调查;对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助推兰山公安事业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根据安排,区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在市公安局兰山分局的工作时间为一个半月左右,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9862493611(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寄信地址:临沂市第0068号邮政信箱;电子邮箱:tcxwxcz01@163.com;接访地点:兰山区沂蒙路322号临沂宾馆(沂蒙路店)409室;分别在兰山公安分局大门西侧3米处、兰山公安分局3号楼西侧宣传栏处设置了举报信箱。

 根据有关规定和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安局兰山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编辑 | 乔   晗   张晶晶
审核 | 张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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